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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 《永川区推动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 永川区一大波加快 全区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 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 激励政策纷纷出炉
培育发展商贸服务业主体
1、新增限额(规模)以上商贸服务业企业、个体经营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2、批发零售企业,年销售额(零售额)5亿元以下,奖励5万元/家;5亿元及以上,奖励10万元/家;10亿及以上,奖励15万元/家。
3、住宿餐饮企业,年营业额5千万以下,奖励5万元/家;5千万及以上,奖励10万元/家;1亿及以上,奖励15万元/家。
4、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个体经营户,奖励2000元/户。
5、服务业企业,年营业额1亿元以下,奖励5万元/家;1亿元及以上,奖励10万元/家。
鼓励商贸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
1、存量限上批发企业,年销售额(零售额)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及以上,且当年增幅达到25%及以上,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
2、存量限上零售企业,年销售额达到0.5亿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及以上,且当年增幅达到20%及以上,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
3、存量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年营业额达到1千万、3千万、5千万、1亿元及以上,且当年增幅达到20%及以上,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
4、存量规上服务业企业,年营业额达到5千万元、1亿元、2亿元、3亿元及以上,且当年增幅达到20%及以上的,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
鼓励电子商务发展
1、鼓励园区、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网销基地)、示范企业。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给予实际运营单位30万元、电子商务企业2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市级荣誉称号的,给予实际运营单位20万元、电子商务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快递物流企业入住统一规划的物流园区,按实际租用面积,给予3元/每平方米/月补贴,补贴期限3年。
3、快递企业在镇街设立快递专门服务门店(快递分支机构或快递末端网点),年度农特产品业务量超过1万件的,连续经营满一年后,按1.2万元/每个门店/年标准给予企业运营补助。按照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每年给予10-20万元的运营经费。
鼓励企业创建品牌、发展绿色商业
1、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重庆老字号、中华老字号,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20万元奖励。
2、对首次通过国家标准评定的绿色商场,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3、新评定为国家绿色饭店三叶、四叶、五叶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
4、新评定为市级星级农家乐三星、四星、五星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奖。
除以上内容
政策里还鼓励引进高端商业品牌
鼓励发展总部经济
大力发展会展经济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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