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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课堂】丈夫转账“520” “3344”给情人,妻子诉至法院后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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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5 11: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小司法律课堂第九课开课啦!

在夫妻关系中对财产的处理是可能涉及法律问题的。例如丈夫在特殊日子擅自转账特殊金额给第三者,针对这种情况,妻子应该怎么办?被赠与的财产是否还能要回?今天让小司告诉你。



小司说案

(图片来源于网络)


张先生和李女士系合法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张先生与王女士结识,此后两人一直保持婚外不正当关系。在此期间,张先生多次向王女士汇款,金额总数较大。近日,李女士诉至杭州余杭区法院,要求王女士全数返还张先生所赠金额。法院审理后,判令张先生赠与王女士的行为无效,王女士应全数返还获赠财产。




小司说法

法院审理查明,在与王女士保持婚外不正当关系期间,张先生屡次通过微信转账(含红包)、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向王女士赠与财产,数额为“1314”“3344”“520”等具有特定含义的数字,金额累计超过30万元。期间,李女士一直对此并不知情。庭审中,双方对于往来款项金额等事实并无异议,但王女士辩称,她所收到的款项并非张先生与李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张先生的个人财产。但由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故法院认定张先生赠与王女士的钱款来源系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双方负有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及第十七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法院认定,张先生未经李女士同意,擅自将多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资金赠送给王女士,损害了李女士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该赠与行为还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夫妻之间负有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义务的规定,有违公序良俗原则和婚姻伦理道德,具有不正当性,故判令张先生赠与王女士的行为无效,王女士应全数返还获赠财产。




小司提醒

(图片来源于网络)

婚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发生婚外不正当关系的,不仅有违夫妻忠实义务,也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原则,将受到道德的谴责,同时也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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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臻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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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5 22:22:35 来自手机 | 来自重庆
这个不好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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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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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6 11:04: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凉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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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臻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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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6 11:30: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看了看!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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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转纯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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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8 14:06: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夫妻共同财产,能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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