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风里来雨里去,不少驾驶员违规给电动车加装了遮雨棚,这样的行为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11月8日,永川一电动车司机因为遮雨棚挡住视线撞上行人致其受伤,经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判定,电动车驾驶员负该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11月8日上午11时32分许,罗某驾驶加遮阳伞雨棚的渝AG0***号超标电动二轮车,从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二院路口往玉屏北路方向行驶,行至箕山路萱花中学后门门前路段时,未注意观察避让将横过道路的行人晏某撞倒,造成晏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随后,赶到现场的民警通过路口监控进行调查,并核实行人晏某是在斑马线附近,被骑电动车的罗某撞倒在地,罗某的违法行为显而易见:1、超员;2、行近斑马线时未提前减速观察后通过;3、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 罗某骑乘的电动车速度较快,违规加装遮阳伞雨棚干扰驾驶人视线,在即将到达斑马线处,没有提前减速注意观察,结果撞上了临近斑马线处横过马路的晏某。民警认为罗某行近斑马线时未提前减速观察后通过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故判定罗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而行人晏某,不注意观察前后过往车辆,在临近人行横道处加速横过道路,是导致事故的次要原因,故判定行人晏某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此外,民警依法拆除了罗某违规加装的遮阳伞雨棚,并对其驾驶电动车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为切实加强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永川交巡警将继续加大对辖区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以达到辖区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违法行为得到遏制,净化道路通行环境,规范道路通行秩序的目的。日前,交巡警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共收拆除阳伞雨棚487把,发放宣传单600余份。
电动车加装伞具存在不少交通隐患,加装伞具很容易遮挡驾驶者的视线,遇到大风天气时,也极易失去平衡,如果发生事故,极有可能被钢制伞架插入身体,甚至威胁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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