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交付问题拒绝按期缴纳购房款被诉至法院,却在庭前调解过程中多次辱骂、威胁法官,该罚!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侮辱、威胁审判人员事件做出处罚决定,依法对陈某司法拘留10日,罚款1万元。

2021年,被告陈某向重庆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样板房,但在交房时认为屋内摆设等与看房时不一致故拒绝按期缴纳购房款,该公司遂将其诉至法院。为及时有效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陈某情绪激动,口出脏话,法官多次予以劝阻。陈某不但没有收敛反而情绪激烈地辱骂、威胁法官,多次说出“你的工作要仔细点,小心我在背后调查你”“你不要脸不要皮的”“我们两个秋后算账”等侮辱、威胁类言语,并拿出手机录音录像,叫嚣要举报法官,要在网上、论坛上发贴。司法警察及时到场制止了陈某的行为,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近日,永川法院依法传唤了陈某,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等相关规定,对陈某侮辱、威胁审判人员的行为作出司法拘留10日,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法官作为案件的裁判者,不仅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更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护卫者。公然辱骂、威胁法官,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庭秩序,不仅是对法官人格尊严的侮辱,更是对司法权威的挑战,理应受到严惩。参加诉讼活动应当理性、合法表达自身诉求,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诉讼活动环境,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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