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人” 要全面发展,就必须要在社会中进行各种的交易活动、缔结不同的契约,如饮食、购物、出行、求学、工作、贸易等等,合同则是契约的主要表现形式,那么《民法典》关于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呢?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将合同分为典型合同和其他非典型合同两大类,其中典型合同是指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等19种合同,其他非典型合同是指除19类典型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
面对纷繁复杂的合同种类和内容,如何保护合法权利、实现合同目的是合同当事方的永恒追求,作为国际拉丁公证联盟的中国公证,秉承着“我们书写的就是法律”的拉丁公证精神,在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权益的救济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专业优势,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实现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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